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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時間及金額 : 1年 ; 600萬元整 。
2、本案後續擴充執行方式(以下2擇1,機關自決):
(1)本機關得視履約期間之工作執行、預算核定情形等因素保留調整
工作項目之權利,通知得標廠商提出後續擴充期間之工作計畫
書,俟本機關核定並於議價後簽訂契約。
(2) 如徵得廠商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 (
同意書 ) 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 (總收發)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中午12時或決標日(以日期在後者為準)至113年12月31日中午12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保險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持有保險主管機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或營業執照。
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保固金額度]:無。[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其他]: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8072黃先生 2.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1.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 02-27059642;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