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1160502A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彭佳嶼燈塔聯外交通服務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11/05/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略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2,600
原始預算
$ 1,511,595
底價金額
$ 1,500,000
決標折數
96.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順興
聯絡電話 (03)9971510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李順興
聯絡電話 (03)9971510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shli@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7 12:00
開標時間 111/05/17 16:30
開標地點 本局敦南大樓一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給付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或小船經營業G302010)。 (四)廠商提供具有供應或承作本招標案能力之有關證明文件影本:總噸位逾15噸〔含〕以 上;自有或租賃證明之動力船舶1艘,並向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船舶證照。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八)切結書。 (九)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交通部航港局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8072 施煌輝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7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順興
聯絡電話
(03)9971510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李順興
聯絡電話
(03)9971510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shli@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7 12:00
開標時間
111/05/17 16:30
開標地點
本局敦南大樓一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給付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或小船經營業G302010)。 (四)廠商提供具有供應或承作本招標案能力之有關證明文件影本:總噸位逾15噸〔含〕以 上;自有或租賃證明之動力船舶1艘,並向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船舶證照。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八)切結書。 (九)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交通部航港局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
保固金額度
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8072 施煌輝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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