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kphsiao@motcmpb.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漁翁島燈塔(西嶼燈塔)修復工程(第2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9 12: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9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完成監造工作止(各項期程詳契約、工作需求)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2.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規定【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規定【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電子領標憑證。
9.另詳附加說明[其他]。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金額度]: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其他]:
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事務所則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綜合所得稅申報等相關資料(即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該等證明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58:59+08:00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電子郵件信箱
kphsiao@motcmpb.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完成監造工作止(各項期程詳契約、工作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2.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規定【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規定【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電子領標憑證。 9.另詳附加說明[其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金額度]: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其他]: 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事務所則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綜合所得稅申報等相關資料(即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該等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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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翁島燈塔(西嶼燈塔)修復工程(第2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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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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