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0960925A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金門海域航道燈浮標巡檢維護作業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09/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駟陽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99,2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790,000
決標折數
7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禹文
聯絡電話 (02)89786813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王禹文
聯絡電話 (02)89786813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ywwang@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一年,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000,00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機關並得視預算使用狀況調整履約內容。(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後續擴充得依上開函示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0 15: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提供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投標廠商資料列印檢附於投標文件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提供與本採購案履約能力有關之自有或租賃證明及合格工作船舶船籍資料。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押標金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保固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禹文
聯絡電話
(02)89786813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王禹文
聯絡電話
(02)89786813
傳真號碼
(02)27018492
電子郵件信箱
ywwang@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一年,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000,00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機關並得視預算使用狀況調整履約內容。(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後續擴充得依上開函示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0 15: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提供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投標廠商資料列印檢附於投標文件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提供與本採購案履約能力有關之自有或租賃證明及合格工作船舶船籍資料。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押標金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保固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林恆宇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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