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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程3年,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所需擴充經費共新臺幣500萬元整(包含設備擴充及維運代操作),本標案如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本局得視與得標廠商修正合約事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08船舶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資格:(1)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2.具相關建置、顧問、研究專案之實績,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7.服務建議書。
8.餘詳投標須知等。
附加說明
1.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16 莊翼駿。
2.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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