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電子郵件信箱
thtsai01@motcmp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08船舶組會議室(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 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
(a)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c)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
(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其他得提供專業或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等(詳投標須知)。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
(六)餘詳投標須知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36 呂學鳳。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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