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051130C033 已決標公告

船舶海難空拍案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05/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20,000
原始預算
$ 3,988,000
底價金額
$ 3,500,001
決標折數
77.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7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蔡宗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72
傳真號碼 (02)27018463
電子郵件信箱 thtsai01@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一年,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機關並得視預算使用狀況調整履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208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等;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經政府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其營業項目(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JZ99030攝影業、I3010120資訊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五)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1 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16 莊翼駿
其他2 總包價法,採開口合約方式,實做實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7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聯絡人
蔡宗和
聯絡電話
(02)89786872
傳真號碼
(02)27018463
電子郵件信箱
thtsai01@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一年,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機關並得視預算使用狀況調整履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208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等;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經政府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其營業項目(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JZ99030攝影業、I3010120資訊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五)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1
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6816 莊翼駿
其他2
總包價法,採開口合約方式,實做實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