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0樓
電子郵件信箱
thtsai01@motcmp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以電子領標為主,或請攜帶隨身碟或光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船舶組208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2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 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需為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投標廠商切結書、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四)納稅證明。
(五)其他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公告招標規範內容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2426-6812蔡文和。
2.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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