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維運服務3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之維運服務,本機關得視需要採分期(至多3期,各期合計不超過3年)方式辦理採購,所需經費以不高於本專案決標金額為限,維護項目及內容由機關與得標廠商屆時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5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2.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乙份
附加說明
建議書徵求文件修正位址如下:
第二章 現況說明,補充缺圖
第三章 專案維運需求,第一節 整體維運需求、第二節 應用系統維運
需求、第三節 軟硬體設備維運需求
第四章 專案管理需求,第三節 專案組織、第十二節 維運人日使用及計算、第十三節 專案管理報告
第五章 作業規範 第一節 應用系統維運 作業規範一、 系統及程式設計規範
第六章 交付項目及驗收 第一節 履約交付項目
第七章 責任規範及違約罰則 第二節違約罰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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