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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1.保留後續增購3年(1年續約1次,以3次為限,111~113年),擴充金額每年新台幣250萬元整,總採購金額(含擴充部分)以新臺幣1,000萬元整。
2.是否擴充由機關視廠商辦理情形,並由機關評估需求及廠商服務成果(於原契約屆滿前,廠商經本局每年辦理品質評鑑,洽其辦理次年度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實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決定。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5樓5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須知64:(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車輛或機械或電機或電子或資訊或交通或運輸或土木相關類別):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招標規範說明及評選事宜請逕洽 02-23070123#3307 廖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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