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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hb5ma28@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50嘉義市東區安和街2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處。2.嘉義郵局第一之十六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有事務器械或租賃等相關業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3.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無退票紀錄」應由出具之金融機構加蓋查覆單位、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人員等3個章,始可做為證明文件。4. 投標廠商需於交機所在地(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設有分公司,投標時須檢附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開標時尚未設有分公司,得標廠商須承諾至遲應於決標日(含)起15日內提出設有分公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未檢附承諾證明書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為嘉義市、嘉義縣、霊林縣、臺南市.
※以下均以新臺幣為計價單位。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電子領標 150 元)※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郵購回郵(每份)】招標文件(限掛)139元;(快捷)190元。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70,000 元整(繳納辦法詳投標須知)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
【說明】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二.檢舉受理單位:1.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信箱:嘉義郵局第1之12號信箱;電子郵件:thb5ethics@thb.gov.tw;電話:05-2780465;傳真:05-2783118。)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電話:02-23120975;傳真:02-23310284;電子郵件:thbeth@thb.gov.tw;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附註】
一.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出納室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附入足額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郵購、自購均以3份為限。
二.購領標文件地址:本處(嘉義市安和街209號)
三.本次招標提供廠商電子領標:請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四.廠商採郵購者,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如標單寄回招標單位已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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