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4709419@thb.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提升機關行政效率、減少行政資源浪費及提高廠商投標意願,倘得標廠商履約品質無招標規範約定之違約事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以原契約條件換文方式續約,1次1年,得擴充1次(1年),另履約期限屆滿,機關新年度契約尚未訂定前,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每月維護費用依原契約價金計費。惟若因基本薪資調整,則得以本次決標價格加上因基本工資調整所異動之總價執行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無不良紀錄,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並具備下列文件: 人力派遣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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