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採購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1年,金額新台幣49萬5,000元,依原契約條件及總額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
開標地點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2樓閱覽室(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3月17日至109年3月16日(履約期限1年)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2.納稅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本中心行政組免費索取(週休及假日不受理)招標文件,本中心一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到本中心行政組免費領取(週休及假日不受理)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四)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五)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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