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4B125 已決標公告

南澳工務段112年度公路養護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晉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666,666
原始預算
$ 17,442,529
底價金額
$ 17,200,000
決標折數
9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養護科游兆景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08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南澳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養護科游兆景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08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aau0038@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2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預估工期為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投標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新台幣16,350,000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3.本標案工作地點:需求人力共25人:轄線道路協辦人員15人、工務段庶務人員10人。 4.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8.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養護科游兆景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08
機關代碼
3.15.25.4
單位名稱
南澳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養護科游兆景
聯絡電話
(03)9962501#2308
傳真號碼
(03)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aau0038@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2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預估工期為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投標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新台幣16,350,000元,若低於此價視同無效標。 3.本標案工作地點:需求人力共25人:轄線道路協辦人員15人、工務段庶務人員10人。 4.
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8.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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