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au0038@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後5日內開工,限定54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2.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8條。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更正「是否訂有底價」及「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選項。
2.本工程預算主體工程含代辦管線新台幣169,375,078元整。各分項工程預算金額如下(一)本局新台幣159,245,876元整(二)(1)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宜蘭營運處新台幣5,850,739元整(三)(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新台幣1,348,963元整(四)(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新台幣2,929,500元整。
3.本工程依據「公路總局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有利標決標作業須知」辦理。
4.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服務建議書15份、簡報10份及其電子檔光碟片1只。
5.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9.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
110年11月30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本項開標時間係指資格審查,規格(服務建議書15份、簡報10份及其電子檔光碟片1只)審查及價格標開標時間由機關另以書面通知合格廠商)。
11.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12.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3.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工程投標須知及附件」。
14.(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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