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601-05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區監理所室內外清潔維護勞務委辦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喬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50,000
底價金額
$ 2,050,000
決標折數
97.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3.15.25.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印
聯絡電話 (07)3613161#286
機關代碼 3.15.2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聯絡人 陳宣印
聯絡電話 (07)3613161#286
傳真號碼 (07)3619367
電子郵件信箱 t632102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契約期間履約服務良好者,契約期滿本所得視需要保留後續擴充契約1年權利預算金額為205萬,擴充期間供應商以原契約條件繼續承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14
原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6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二)其他行業(營業項目有清潔服務業者)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廢止,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下載列印附入證件封內,列印內容請含概營業項目,以便查證是否符合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或營業登記證;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公告之日起上網下載招標文件。 2.親自領取招標文件者,請至本所4樓秘書室(電話:3613161-243嚴小姐)繳付招標文件費200元購領。 3.郵寄領標者,請檢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需註明標案電話:3613161-286)。 4.電子領標:至電子領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2會議室 【押標金】: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印
聯絡電話
(07)3613161#286
機關代碼
3.15.25.37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聯絡人
陳宣印
聯絡電話
(07)3613161#286
傳真號碼
(07)3619367
電子郵件信箱
t632102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契約期間履約服務良好者,契約期滿本所得視需要保留後續擴充契約1年權利預算金額為205萬,擴充期間供應商以原契約條件繼續承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14
原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6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二)其他行業(營業項目有清潔服務業者)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廢止,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下載列印附入證件封內,列印內容請含概營業項目,以便查證是否符合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或營業登記證;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公告之日起上網下載招標文件。 2.親自領取招標文件者,請至本所4樓秘書室(電話:3613161-243嚴小姐)繳付招標文件費200元購領。 3.郵寄領標者,請檢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需註明標案電話:3613161-286)。 4.電子領標:至電子領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2會議室 【押標金】: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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