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630155分機85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onica@thb.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配合交通法令修正宣導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5/0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5/0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10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關、團體。(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服務建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 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1年4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3-28T09:29:59+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關、團體。(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 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1年4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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