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MVO10618 已決標公告

汽車燃料使用費退費憑單印製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茂大勤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000
原始預算
$ 164,000
底價金額
$ 160,000
決標折數
9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3.15.25.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407
機關代碼 3.15.25.36
單位名稱 稽徵裁罰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407
傳真號碼 (02)27617750
電子郵件信箱 1025kuo@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印製案保留後續辦理增購之權利,增購數量為預估數量20%,廠商於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違約情形,本所得視驗收情形、預算核定情形及本所需要等因素,於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續約1年至108年11月30日止,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持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印刷)有關,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得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價或議價。開標後即進行比減價,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權利。 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6年11月23日前,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407
機關代碼
3.15.25.36
單位名稱
稽徵裁罰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407
傳真號碼
(02)27617750
電子郵件信箱
1025kuo@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印製案保留後續辦理增購之權利,增購數量為預估數量20%,廠商於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違約情形,本所得視驗收情形、預算核定情形及本所需要等因素,於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續約1年至108年11月30日止,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持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印刷)有關,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得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價或議價。開標後即進行比減價,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權利。 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6年11月23日前,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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