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MVO106104 已決標公告

金融機構駐收稅費委外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7,200,000
原始預算
$ 7,200,000
底價金額
$ 7,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3.15.25.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3 - 金融中介輔助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機關代碼 3.15.25.3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傳真號碼 (02)27477599
電子郵件信箱 monica@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有履約能力,持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設立等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符(請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並需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本案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如未獲審議通過,本案應無條件不予執行,若經費經上級機關刪減,本所保留各項修訂及刪除權利,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損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5年11月10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機關代碼
3.15.25.3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630155#603
傳真號碼
(02)27477599
電子郵件信箱
monica@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免收,通信領標請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有履約能力,持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設立等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符(請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並需檢具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本案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如未獲審議通過,本案應無條件不予執行,若經費經上級機關刪減,本所保留各項修訂及刪除權利,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損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5年11月10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所提出異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4樓秘書室,電話:27630155#603,傳真:27477599)。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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