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恆春監理分站
電子郵件信箱
cyi0372@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草埔路11號(道安講習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設立或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且營業項目具: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與本案相關行業設立或登記證明【註: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或各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ㄧ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同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交)。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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