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如本站評定廠商表現良好,且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金額辦理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1號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派駐金融機構應先取具有效之「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郵遞送達:於108年12月5日下午17時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1號。
(注意:非以郵戳為憑;以本站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準)
二、專人送達:於108年12月5日下午17時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站收發室投標。
三、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招標規範,並應瞭解履約標的內容及工作情形。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6日上午10時(澎湖監理站3樓會議室)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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