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至108年12月31日,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2.派駐金融機構應先取具有效之「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附加說明
一、郵遞送達:於106年11月8日12時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注意:非以郵戳為憑;以本所總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準)
二、專人送達:於106年11月8日12時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所總收發室投標。
三、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招標規範,並應瞭解履約標的內容及工作情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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