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10713 已決標公告

本所108年度委託公庫派駐代收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義縣太保市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0,000
原始預算
$ 1,440,000
底價金額
$ 1,415,000
決標折數
99.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3.15.25.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憲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機關代碼 3.15.25.34
單位名稱 企劃及裁罰科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林明憲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傳真號碼 (05)3628611
電子郵件信箱 cyi0469@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109年1月份(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總)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萬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 (一)商銀行業(H10102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 、其他銀行業(H101991)、農業金庫業(H108011)。 (二)經合法登記之金融機構(含合作社、農漁會),且具代收國稅、地方稅資格者,投標廠商須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影本。派駐金融機構受託辦理代收各項稅費款業務之處理,應財政部訂定之「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計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地方稅費作業須知」暨其他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廢止,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下載列印附入證件封內,列印內容請含概營業項目,以便查證是否符合投標廠商資格)。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本所秘書室免費索取,本所秘書室一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到本所(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秘書室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二、收受投標文件: (一)郵遞送達:於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 (二)專人送達:於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本所秘書室投標。 三、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 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本所檢舉信箱:朴子祥和郵局第 001號信箱,電子信箱:thbup0d2@thb.gov.tw,檢舉電話:05-3628608 ,檢舉傳真電話:05-362861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憲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機關代碼
3.15.25.34
單位名稱
企劃及裁罰科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林明憲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傳真號碼
(05)3628611
電子郵件信箱
cyi0469@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109年1月份(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總)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萬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 (一)商銀行業(H10102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 、其他銀行業(H101991)、農業金庫業(H108011)。 (二)經合法登記之金融機構(含合作社、農漁會),且具代收國稅、地方稅資格者,投標廠商須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影本。派駐金融機構受託辦理代收各項稅費款業務之處理,應財政部訂定之「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計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地方稅費作業須知」暨其他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廢止,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下載列印附入證件封內,列印內容請含概營業項目,以便查證是否符合投標廠商資格)。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本所秘書室免費索取,本所秘書室一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到本所(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秘書室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二、收受投標文件: (一)郵遞送達:於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 (二)專人送達:於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本所秘書室投標。 三、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 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本所檢舉信箱:朴子祥和郵局第 001號信箱,電子信箱:thbup0d2@thb.gov.tw,檢舉電話:05-3628608 ,檢舉傳真電話:05-362861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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