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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xan2@th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元整 (支票抬頭受款人書寫: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廠商資格摘要
一、1.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 3.其他(營業項目具
有資料處理業)之業者。並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臺南監理站第五股免費索取,臺南監理站第五股1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到臺南監理站(臺南市東區崇德路1號)第五股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注意事項
本案如因政策變更、經費不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時,機關得通知廠商縮減人力需求數,機關並於1個月前通知廠商,廠商應配合辦理,如致契約無法繼續執行時,機關得中止契約執行及按當月實際執行日數依契約規定結算付款,但不因此補償或賠償廠商及派駐人員之損失,廠商應予配合不得有任何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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