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且營業項目具有同類營業項目之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採購法第29條規定,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公開發給、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廠商應自行估計郵購往返所需時間,若因郵購往返時間之延誤致無法如期投標,其責任歸屬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2.通信領取:自公告之日起至105年8月29日17時00分止前自備填妥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請註明標案名稱並斟酌往返郵遞時間),向本所秘書室領取;本所秘書室收件後於上班日2日內郵寄招標文件。
3.親自領取:自公告之日起至105年8月29日17時00分前止(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第一辦公室3樓秘書室領取。
4.電子領標:請至主管機關資訊網路http://web.pcc.tw/index.htm下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寄)達本所秘書室。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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