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rma1122@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3樓第2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6/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含應辦理之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投標廠商所登記之營業項目需包含下列項目之一:室內裝修業、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檢附證明文件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造業需附營造業許可登記證及營造業公會會員証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3次公告因招標文件有大幅變動, 故視為第1次公告,即有3家廠商投標始予開標.
二,本案預算金額為843萬1,168元,已逾土木包工業得承攬金額之720萬元上限,前3次誤認而開放土木包工業亦可投標,第4次公告特予刪除,即土木包工業不可參與本案投標,因本次修正涉及資格變動,故視為第1次公告,即有3家廠商投標始予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