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77975 已決標公告

112年大武工務段台9線377k+282~426k+800、具(詳附加說明十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17,146
原始預算
$ 10,417,14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宇良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藍宇良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3
傳真號碼 (08)7862188
電子郵件信箱 589413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2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伍拾貳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2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肖廠商綁標,影響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契約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大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 具有與標的相關營業項目(須含保全業(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之公司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上一期完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 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 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 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 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九、【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 十、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另行通知參與廠商後續階段之企畫書簡報評審。 十一、112年大武工務段台9線377K+282~426K+800、台9戊線0K~0K+350間路基路面與邊坡防災應變警戒保全工作及24小時輪班監控業務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宇良
聯絡電話
(08)7893456#210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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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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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藍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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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93456#2103
傳真號碼
(08)786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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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413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2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伍拾貳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2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肖廠商綁標,影響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契約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大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 具有與標的相關營業項目(須含保全業(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之公司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上一期完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 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招標文件請至政府採購網購買取得【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最近一次招標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 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 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 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本局、處檢舉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九、【招標順序】:(1)廠商資格審查。(2)機關評審。(3)議價。 十、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另行通知參與廠商後續階段之企畫書簡報評審。 十一、112年大武工務段台9線377K+282~426K+800、台9戊線0K~0K+350間路基路面與邊坡防災應變警戒保全工作及24小時輪班監控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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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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