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49545 已決標公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遷建計畫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4,042,211
原始預算
$ 334,042,21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科 林雅惠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工務科 林雅惠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3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lyh2123@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8,873,18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9/18
原公告日 109/09/0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0元
系統使用費 105元
文件代收費 53元
總計 1,20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9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仟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二、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招標文件請至規定管道購買取得(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更正事由1: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投標須知、標單封面更正及(新增)廠商證明文件審查表)補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圖說規範(第41頁)及施工補充條款】誤植修正,開標日期延順至109年09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 自購109年09月09日至109年09月28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科 林雅惠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工務科 林雅惠
聯絡電話
(08)7893456#1103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lyh2123@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8,873,182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9/18
原公告日
109/09/0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0元
系統使用費
105元
文件代收費
53元
總計
1,20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9 10:0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仟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認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二、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五、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招標文件請至規定管道購買取得(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更正事由1: 本標案投標文件的(投標須知、標單封面更正及(新增)廠商證明文件審查表)補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圖說規範(第41頁)及施工補充條款】誤植修正,開標日期延順至109年09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
自購109年09月09日至109年09月28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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