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7240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所屬公務車輛(不含工程機械)保養維修服務之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1,674
原始預算
$ 1,843,151
底價金額
$ 1,658,000
決標折數
9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機料課 宋建榮
聯絡電話 (08)7862142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機料課 宋建榮
聯絡電話 (08)7862142
傳真號碼 (08)7862149
電子郵件信箱 sungchien47@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至本採購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843,151元整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6 09: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玖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需具有(1)汽車保養所、或(2)甲種汽車修理廠、或(3)乙種汽車修理廠證明。有關廠商之履約能力基本資格,廠商須檢附於屏東縣市、高雄市、臺東縣市等三地區,皆有設立或具有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或保證於得標後10日內於該三地區設立或具有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保證書),未附該證明文件(或保證書)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專人送達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 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 或退還。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信箱:潮州郵政第12號信箱。檢舉電話:08-7862182 傳真電話:08-7862180 檢舉電 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檢舉傳真電話:02-2331-0284 電子郵件 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五、郵購招標文件者,請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購置。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 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 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 延至次一辦公日。(3)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履約地點 : 屏東縣市(非原住民地區)高雄市、 臺東縣市(非原住民地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機料課 宋建榮
聯絡電話
(08)7862142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機料課 宋建榮
聯絡電話
(08)7862142
傳真號碼
(08)7862149
電子郵件信箱
sungchien47@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至本採購之預算金額新台幣1,843,151元整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6 09: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玖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需具有(1)汽車保養所、或(2)甲種汽車修理廠、或(3)乙種汽車修理廠證明。有關廠商之履約能力基本資格,廠商須檢附於屏東縣市、高雄市、臺東縣市等三地區,皆有設立或具有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或保證於得標後10日內於該三地區設立或具有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保證書),未附該證明文件(或保證書)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專人送達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 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 或退還。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信箱:潮州郵政第12號信箱。檢舉電話:08-7862182 傳真電話:08-7862180 檢舉電 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檢舉傳真電話:02-2331-0284 電子郵件 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五、郵購招標文件者,請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購置。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 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 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 延至次一辦公日。(3)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履約地點 : 屏東縣市(非原住民地區)高雄市、 臺東縣市(非原住民地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