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kh0923@th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寫明工程名稱掛號郵寄索取並附大型回郵封(29x42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每份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130元,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二、購領招標文件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電話:08-7862184售標室。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 電話:08-7862181-3檢舉信箱:潮州郵局第12號信箱。電子信箱:thbu4062@ms1.gsn.gov.tw
四、購招標文件時間:郵購:自106年01月20日至106年03月01日
自購:自106年01月20日至106年03月01日
五、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00元
六、郵購回信郵資(每份):請貼足國內郵資130元
七、【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及提供服務建議書(2)參加評選(3)議價
八、履約地點: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轄區(以高雄市為主)
【附註】
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傳真電話:(02)2331-0284、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2 、傳真電話:(08)7862180、電子郵件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 檢舉信箱:潮州郵政第12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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