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21462 已決標公告

高雄區監理所轄管建築物耐震補強暨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侯盛雄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4,400
原始預算
$ 435,600
底價金額
$ 374,000
決標折數
81.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 朱孝宗
聯絡電話 (08)786211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工務課 朱孝宗
聯絡電話 (08)7862113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tsung7862@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14
原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1: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總局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工程顧問公司(土木工程、結構工程科)。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如耐震補強核算簽證),建築師等並負連帶責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購領招標文件 (一)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二)郵購招標文件: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信封上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字樣,信封內寫明標購標案名稱,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郵購回信郵資(每份) 招標文件107元。 (三)購領招標文件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1)本處楓港工務段(屏東縣枋山鄉善餘村光復路48號) (2)本處高雄工務段: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18號) 二、
電子領標 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 三、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信箱:潮州郵政第12號信箱。檢舉電話08-7862182 傳真電話08-7862180檢舉電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更正事由: 本案因招標文件「投標須知46、47及48條」誤植,開標日期延順至105年12月20日上午11時3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_2 自(郵)購105年12月14日至105年12月19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凡已領招標文件者,請持原收據逕向原購領單位換領新招標文件;另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 朱孝宗
聯絡電話
(08)7862113
機關代碼
3.15.25.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聯絡人
工務課 朱孝宗
聯絡電話
(08)7862113
傳真號碼
(08)7862110
電子郵件信箱
tsung7862@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14
原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1:30
開標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交通部公路總局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工程顧問公司(土木工程、結構工程科)。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如耐震補強核算簽證),建築師等並負連帶責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購領招標文件
(一)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二)郵購招標文件: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信封上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字樣,信封內寫明標購標案名稱,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郵購回信郵資(每份)
招標文件107元。 (三)購領招標文件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1)本處楓港工務段(屏東縣枋山鄉善餘村光復路48號) (2)本處高雄工務段: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18號) 二、
電子領標
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 三、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信箱:潮州郵政第12號信箱。檢舉電話08-7862182 傳真電話08-7862180檢舉電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更正事由: 本案因招標文件「投標須知46、47及48條」誤植,開標日期延順至105年12月20日上午11時30分開標。
購領招標文件_2
自(郵)購105年12月14日至105年12月19日17時00分(截止領標日期)。凡已領招標文件者,請持原收據逕向原購領單位換領新招標文件;另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特此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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