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87元
系統使用費
29元
文件代收費
14元
總計
3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74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契約完工結算、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及移交
廠商資格摘要
1.技師及建築師事務所:凡登錄具有土木、建築、機電、水利及結構等相關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2.技術顧問公司:凡具有土木、建築、機電、水利及結構等相關工作營業項目之一,及符合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3.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3.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74元。3.電子領標:287元。※2.項不領者免繳。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2.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回郵郵票170元。
[郵購說明]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3.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A3設計圖:274元。3.電子領標:287元。※2.項不領者免繳。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2.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回郵郵票17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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