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6026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埔里段轄區省道綠美化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今元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0,000
原始預算
$ 3,235,410
底價金額
$ 2,898,980
決標折數
88.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健德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2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謝健德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25
傳真號碼 (04)23714183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當年度擴充上限金額為420萬元,如經機關依「採購後續擴充評鑑作業要點」評鑑合格者,得辦理契約變更續約一年,其擴充總採購上限金額為840萬元(含本次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9 16:00
開標時間 109/11/20 09:4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國姓鄉。
履約期限 接獲甲方通知之日起開工,並於110年11月30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屬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服務業。 2、承包廠商負責人或其僱用人員(附薪資或勞健保證明影印本)至少1人須具有以下專業資格之一:園藝、林業技師或園藝、造園景觀技術士(檢附專業證照資格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埔里工務段(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300號)。3.本處南投工務段(南投市彰南路二段541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9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健德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2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謝健德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25
傳真號碼
(04)23714183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當年度擴充上限金額為420萬元,如經機關依「採購後續擴充評鑑作業要點」評鑑合格者,得辦理契約變更續約一年,其擴充總採購上限金額為840萬元(含本次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9 16:00
開標時間
109/11/20 09:4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國姓鄉。
履約期限
接獲甲方通知之日起開工,並於110年11月30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屬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服務業。 2、承包廠商負責人或其僱用人員(附薪資或勞健保證明影印本)至少1人須具有以下專業資格之一:園藝、林業技師或園藝、造園景觀技術士(檢附專業證照資格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埔里工務段(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300號)。3.本處南投工務段(南投市彰南路二段541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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