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17 已決標公告

台63線烏溪橋P41~P47橋梁改善工程委託技師執行監造簽證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63,860
原始預算
$ 4,863,8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文治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09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黃文治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09
傳真號碼 (04)2371236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2 16:00
開標時間 106/08/23 09: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台中郵政50-26號信箱。2.本處(親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始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二)特定資格:負責簽證技師需有1人以上(含1人)領有土木、結構、大地、水利工程其中一種技師執業執照之技師,並具有公路工程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至少7年(含)經驗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台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3.台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管轄之採購稽核小組,檢舉受理單位】︰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傳真電話:(02)23310284,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機關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台中郵政50-23號信箱。 ※本日為資格審查標。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履約地點:南投縣草屯鎮。 ※履約期限:依契約規定(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始服務工作至施工標契約完工之日為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文治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09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黃文治
聯絡電話
(04)23715030#309
傳真號碼
(04)2371236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2 16:00
開標時間
106/08/23 09: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台中郵政50-26號信箱。2.本處(親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始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二)特定資格:負責簽證技師需有1人以上(含1人)領有土木、結構、大地、水利工程其中一種技師執業執照之技師,並具有公路工程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至少7年(含)經驗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台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3.台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管轄之採購稽核小組,檢舉受理單位】︰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120975,傳真電話:(02)23310284,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機關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台中郵政50-23號信箱。 ※本日為資格審查標。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履約地點:南投縣草屯鎮。 ※履約期限:依契約規定(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始服務工作至施工標契約完工之日為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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