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302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彰化段、南投段、埔里段、信義段轄區省道主要橋梁河床斷面測量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幀衡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2,215,493
底價金額
$ 1,971,000
決標折數
65.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元
聯絡電話 (04)23715030#41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養護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陳俊元
聯絡電話 (04)23715030#415
傳真號碼 (04)23714183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經甲方通知開工,工期至106年11月30日竣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6:00
開標時間 105/11/23 09:3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台中郵政50-26號信箱。2.本處(親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甲方通知開工,工期至106年11月30日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測繪業(EZ08011)等依法令可執行測繪業務之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測繪業:1.測繪業登記證2.有效期之測量技師執業執照3. 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3.本處南投工務段(南投市彰南路二段541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管轄之採購稽核小組,檢舉受理單位︰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機關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台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履約地點】南投縣、彰化縣(彰化段、南投段、埔里段、信義段轄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元
聯絡電話
(04)23715030#415
機關代碼
3.15.25.2
單位名稱
養護課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陳俊元
聯絡電話
(04)23715030#415
傳真號碼
(04)23714183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經甲方通知開工,工期至106年11月30日竣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6:00
開標時間
105/11/23 09:3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 大全街1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台中郵政50-26號信箱。2.本處(親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甲方通知開工,工期至106年11月30日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測繪業(EZ08011)等依法令可執行測繪業務之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測繪業:1.測繪業登記證2.有效期之測量技師執業執照3. 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
1.本處(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一段6號)。3.本處南投工務段(南投市彰南路二段541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
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處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
管轄之採購稽核小組,檢舉受理單位︰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機關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thbu3062@ms1.gsn.gov.tw,檢舉信箱:台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履約地點】南投縣、彰化縣(彰化段、南投段、埔里段、信義段轄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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