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CA1004 已截止

台9線273K+980~280K+730(瑞祥至三民段)道路拓寬工程及配合管線工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公告日:109/11/12 截止日:109/1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202,876,484

押標金
$ 45,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1/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1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宏康
聯絡電話 (03)9592000#132
機關代碼 3.15.2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聯絡人 詹宏康
聯絡電話 (03)9592000#132
傳真號碼 (03)9595999
電子郵件信箱 3A1073246042@th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9CA10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2,876,48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增購代辦陸軍第二地區支援指揮部之「台9線274K+500~280K+600(瑞祥至三民)道路拓寬管線改遷工程」部份,於本採購尚未屆滿履約期限前,得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工程經費預估總計約新臺幣2,746萬2,859元,實際金額、工期及開工日依協議內容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6 09:30
開標時間 109/11/26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099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營造業登記證。 2.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之財力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經會計師簽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具有相當之工程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工或驗收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 2.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三、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公告預算金額包含主體工程及代辦配合管線工程,各標預計金額如下: (一)、主體工程採購: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主體工程「台9線273K+980~280K+730(瑞祥至三民段)道路拓寬工程」,金額新臺幣10億8,318萬264元整。 (二)、代辦工程採購: A.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台九線274K~280K(舞鶴段)道路拓寬配合工程」,金額新臺幣1,523萬2,350元整。 B.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花擴001-台9線274K+500~280K+600瑞祥至三民段架空線下地管路工程」,金額新臺幣9,839萬6,565元整。 C.中華電信北區分公司花蓮營運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花蓮109年度配合台9線274K至280K道路拓寬埋管工程」,金額新臺幣606萬7,305元整。 二、主體工程依工程會頒「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檢核結果,其中未完成項目包括土地取得及用地交付等作業,其有涉非廠商之責任而影響工期情形時,工程訂約後依契約第7條工程延期第3款約定,廠商應於影響因素消滅或告一段落時,以書面向工程司申請延長工期。 三、本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5份、簡報8份及其電子檔光碟片1只,與資格文件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發還。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五、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六、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如經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以最近一次更正公告為準。 七、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規定期限內送達受理機關並副知招標機關,逾期送達機關或非屬廠商或未書面具名,機關應逕不予處理及書面回覆。 八、廠商資格審查時間:訂於109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於開標後在本處會議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另訂。 九、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十、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十一、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十二、請已領標廠商於本案公告期間隨時關注更正公告內容及下載使用更新之招標文件。 十三、第1次更正新增「設計圖(細設)」及「施工預算單價差異表」計2個檔案。 十四、第2次更正內容詳見「採購案件增補及更正招標文件內容一覽表(第1暨第2次更正公告)」,此次延長等標期1日(原等標期32日),即109年10月21日(三)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 十五、第3次更正係更新本處代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台九線274K~280K(舞鶴段)道路拓寬配合工程」案之「施工說明書總則及有關規定等」檔案(原109年元月版更新為109年7月版),本次更正不予延長等標期,即109年10月21日(三)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請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1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宏康
聯絡電話
(03)9592000#132
機關代碼
3.15.2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機關地址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聯絡人
詹宏康
聯絡電話
(03)9592000#132
傳真號碼
(03)9595999
電子郵件信箱
3A1073246042@th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9CA10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2,876,48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增購代辦陸軍第二地區支援指揮部之「台9線274K+500~280K+600(瑞祥至三民)道路拓寬管線改遷工程」部份,於本採購尚未屆滿履約期限前,得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工程經費預估總計約新臺幣2,746萬2,859元,實際金額、工期及開工日依協議內容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6 09:30
開標時間
109/11/26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099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營造業登記證。 2.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之財力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經會計師簽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具有相當之工程實績者: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工或驗收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 2.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三、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公告預算金額包含主體工程及代辦配合管線工程,各標預計金額如下: (一)、主體工程採購: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主體工程「台9線273K+980~280K+730(瑞祥至三民段)道路拓寬工程」,金額新臺幣10億8,318萬264元整。 (二)、代辦工程採購: A.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台九線274K~280K(舞鶴段)道路拓寬配合工程」,金額新臺幣1,523萬2,350元整。 B.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花擴001-台9線274K+500~280K+600瑞祥至三民段架空線下地管路工程」,金額新臺幣9,839萬6,565元整。 C.中華電信北區分公司花蓮營運處洽本處代辦配合工程採購「花蓮109年度配合台9線274K至280K道路拓寬埋管工程」,金額新臺幣606萬7,305元整。 二、主體工程依工程會頒「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檢核結果,其中未完成項目包括土地取得及用地交付等作業,其有涉非廠商之責任而影響工期情形時,工程訂約後依契約第7條工程延期第3款約定,廠商應於影響因素消滅或告一段落時,以書面向工程司申請延長工期。 三、本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將服務建議書15份、簡報8份及其電子檔光碟片1只,與資格文件一併投標,資格審查合於規定者,其服務建議書始提交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通知),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不予發還。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五、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六、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如經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以最近一次更正公告為準。 七、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規定期限內送達受理機關並副知招標機關,逾期送達機關或非屬廠商或未書面具名,機關應逕不予處理及書面回覆。 八、廠商資格審查時間:訂於109年10月21日上午10時整於開標後在本處會議室公開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召開評選時間另訂。 九、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十、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十一、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十二、請已領標廠商於本案公告期間隨時關注更正公告內容及下載使用更新之招標文件。 十三、第1次更正新增「設計圖(細設)」及「施工預算單價差異表」計2個檔案。 十四、第2次更正內容詳見「採購案件增補及更正招標文件內容一覽表(第1暨第2次更正公告)」,此次延長等標期1日(原等標期32日),即109年10月21日(三)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 十五、第3次更正係更新本處代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台九線274K~280K(舞鶴段)道路拓寬配合工程」案之「施工說明書總則及有關規定等」檔案(原109年元月版更新為109年7月版),本次更正不予延長等標期,即109年10月21日(三)上午9時30分截止投標,請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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