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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保留後續增購:如履約情形良好雙方合意,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1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每月付款單價)增購。
2.增購金額:新臺幣145萬8,240元整。
3.增購期間: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
2.營業稅完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含事前揭露表)
4.派駐人員權益保障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下列情形視同契約到期,本處不負賠償責任(因應蘇花公路改善計畫通車後本處機關存續尚未明確,特定本條款,請投標廠商列入標價考量。):
(一)工程結束,機關裁撤。
(二)辦公室搬遷:
1.視同契約到期。
2.經雙方合意同意以變更契約方式辦理。
(三)配合新業務執行,履約期間如增加辦公空間(如增加建築物),經雙方合意同意以變更契約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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