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eff1025@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增購(即續租)2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2年預算為新臺幣106萬9,2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87號(秘書室)或本處第二工務段-新竹縣湖口鄉中正二路87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本處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或台中郵政50支60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1/01/01~115/12/31(預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建物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於開標時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授權書(表單詳招標文件)。
(二)證明文件:
1.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若非屬同一人,應於投標時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並於簽約時納入契約附件)。
2.地籍圖謄本影本、位置略圖(標示面臨道路寬度)。
3.最近1期房屋稅之繳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建物、土地所有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招標文件檔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領標:本處。2.專人領標:本處(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或本處第二工務段-新竹縣湖口鄉中正二路87號領取。3.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檔,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工本費:0元。2.電子領標費用: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用)。3.郵購招標檔限用國內匯票,寫明標案名稱掛號郵寄索取,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每份快遞郵資)。
其他
1.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並請將各標封單貼妥。2.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放入標封。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規定。3.「本處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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