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anao5475@th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上級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頒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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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採購如屬( )是,(v)否,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如非屬上開採購,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3.發包中心: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
4.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5.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6.招標文件工本費
(1)紙本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2)紙本A3縮影設計圖工本費新台幣130元。
(3)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可自行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採購專區\招標文件下載。
(4)電子領標費(含A3圖檔,不含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
7.郵購回信郵資(每份)(1)招標文件新台幣107元(2)招標文件及A3設計圖新台幣107元。
8.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52號信箱。
9.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10.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11.履約地點:新北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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