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中正路212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jeffreg1@thb.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新建辦公大樓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地質探查及試驗)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11&orgId=3.15.25.1&cno=1111B4A1A&seq=06&UpdSq=02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2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處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處秘書室)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總局修訂之最新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廠商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證書。
c.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特定資格
1.最近八年內承攬並完成國內外建築工程之工程規劃或設計(含監造)等其中之一服務工作,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在新台幣1,349萬以上。
(2)受委託契約金額累積達新台幣3,373萬以上。
以上須提出証明文件(國內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國外證明書需中文譯本,並經駐外單位認證)
2.人員特定資格
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10人以上,其專業應包含建築、機電(消防設備)、土木(結構)、景觀、室內設計等項目,前列建築、機電(消防設備)、土木(結構)、景觀、室內設計工程人員應佔5人以上(含),且需各設組長一人帶領該項工作。
b.計畫主持人須為建築師,且具備10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c.參與本案之組長至少須具有四年以上、一般工程師須具有二年以上之建築規劃或設計、室內配線、室內設計等其中之一工作經驗。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計畫主持人須為建築師。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8.履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 9.履約期限:規劃設計250天(不含機關審查時間),監造工作27天+工程開工至工程驗收合格及移交文件經機關書面同意後為止。 ※本次為招標文件修正後之重新招標,依第一次招標規定辦理。 【第1次更正公告】:委託設計契約草案修正第七條內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1-12T12:32:48+08:00
電子郵件信箱
jeffreg1@thb.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11&orgId=3.15.25.1&cno=1111B4A1A&seq=06&UpdSq=02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處秘書室)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總局修訂之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廠商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證書。 c.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特定資格 1.最近八年內承攬並完成國內外建築工程之工程規劃或設計(含監造)等其中之一服務工作,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單一受委託契約金額在新台幣1,349萬以上。 (2)受委託契約金額累積達新台幣3,373萬以上。 以上須提出証明文件(國內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國外證明書需中文譯本,並經駐外單位認證) 2.人員特定資格 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10人以上,其專業應包含建築、機電(消防設備)、土木(結構)、景觀、室內設計等項目,前列建築、機電(消防設備)、土木(結構)、景觀、室內設計工程人員應佔5人以上(含),且需各設組長一人帶領該項工作。 b.計畫主持人須為建築師,且具備10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c.參與本案之組長至少須具有四年以上、一般工程師須具有二年以上之建築規劃或設計、室內配線、室內設計等其中之一工作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計畫主持人須為建築師。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3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8.履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 9.履約期限:規劃設計250天(不含機關審查時間),監造工作27天+工程開工至工程驗收合格及移交文件經機關書面同意後為止。 ※本次為招標文件修正後之重新招標,依第一次招標規定辦理。 【第1次更正公告】:委託設計契約草案修正第七條內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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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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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新建辦公大樓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地質探查及試驗)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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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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