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cchang@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發包中心)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處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總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總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五金零售業「F206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F21701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CZ99990」、其他零售業「F299990」。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3.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4.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5.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6.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7.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8.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9.履約地點:新北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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