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ESS001 已決標公告

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大型柴油車濾煙器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集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5,000
原始預算
$ 1,575,000
底價金額
$ 1,380,000
決標折數
8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仁鈞
聯絡電話 (02)86875255
機關代碼 3.15.25.1
單位名稱 產管科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聯絡人 盧仁鈞
聯絡電話 (02)86875255
傳真號碼 (02)86871251
電子郵件信箱 louis743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08
原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辦科室及承辦員:產管科盧仁鈞
電話 02-86875255
傳真 02-86871251
電子信箱 louis74330@thb.gov.tw 2.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 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3.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4.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5.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6.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7.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8.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9.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10.履約地點:詳如招標規範 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事項: 1.招標規範3.2.2項 自「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環保署核定濾煙器項目與金額」「濾煙器型號」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濾煙器型號之匹配原則不得低於欲加裝車輛之排氣量,若經「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核定之「濾煙器型號」無連結可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將依該型號於「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之「補助金額適用之排氣量範圍」審核認定,惟該濾煙器型號仍須提供相關濾煙器型錄。 2.招標規範5.1項 本案補助金額採直接折抵加裝濾煙器費用方式,以廠商為環保署補助款之撥付對象,廠商應了解並遵守「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規定(附件二),慎選安裝車輛,並以濾煙器之售價扣除補助款後報價,本處僅配合出具有關文件協助辦理,惟若無法獲得補助時,本處不負補償責任。 3.抽換「003-大型柴油車濾煙器採購招標規範」和「011-規格審查表」檔案。 4.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8年7月17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8年7月18日10時0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仁鈞
聯絡電話
(02)86875255
機關代碼
3.15.25.1
單位名稱
產管科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聯絡人
盧仁鈞
聯絡電話
(02)86875255
傳真號碼
(02)86871251
電子郵件信箱
louis743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08
原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辦科室及承辦員:產管科盧仁鈞
電話
02-86875255
傳真
02-86871251
電子信箱
louis74330@thb.gov.tw 2.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 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3.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4.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紙本招標文件: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5.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 6.郵購回信郵資(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 7.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8.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9.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10.履約地點:詳如招標規範 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事項: 1.招標規範3.2.2項 自「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環保署核定濾煙器項目與金額」「濾煙器型號」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濾煙器型號之匹配原則不得低於欲加裝車輛之排氣量,若經「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核定之「濾煙器型號」無連結可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將依該型號於「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之「補助金額適用之排氣量範圍」審核認定,惟該濾煙器型號仍須提供相關濾煙器型錄。 2.招標規範5.1項 本案補助金額採直接折抵加裝濾煙器費用方式,以廠商為環保署補助款之撥付對象,廠商應了解並遵守「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規定(附件二),慎選安裝車輛,並以濾煙器之售價扣除補助款後報價,本處僅配合出具有關文件協助辦理,惟若無法獲得補助時,本處不負補償責任。 3.抽換「003-大型柴油車濾煙器採購招標規範」和「011-規格審查表」檔案。 4.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8年7月17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8年7月18日10時0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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