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A1BA3 已決標公告

台61線側車道11K-19K路基路面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490,000
原始預算
$ 56,058,000
底價金額
$ 48,880,000
決標折數
97.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德榮
聯絡電話 (02)86875132
機關代碼 3.15.25.1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聯絡人 林德榮
聯絡電話 (02)86875132
傳真號碼 (02)26820859
電子郵件信箱 rong01@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7/10/16
原公告日 107/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0/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收發)(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例如:驗收證明書)。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辦科室及承辦員:養護科林德榮
電話 02-86875132
傳真 02-26820859
電子信箱 rong01@thb.gov.tw 2.本採購如屬( )是,(v)否,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如非屬上開採購,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3.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 電話02-86875365、02-8687511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4.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5.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6.招標文件工本費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 300元 (2)A3縮影設計圖工本費新台幣20 元 (3)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可自行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下載 7.郵購回信郵資(每份) (1)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2)招標文件及A3設計圖新台幣187元 8.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9.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10.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11.履約地點:新北市八里區 12.本採購審查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依據107年8月8日工程企字第10700240070號令修正辦理) 13.公告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簡必琦委員、黃正誠委員、林文雄委員、王韻瑾委員、陳俊堯委員、鄭欽文委員、蔡佳霖委員 14.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事項: (1)補充本案「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審查須知」文件。 (2)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7年10月18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7年10月19日14時0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德榮
聯絡電話
(02)86875132
機關代碼
3.15.25.1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聯絡人
林德榮
聯絡電話
(02)86875132
傳真號碼
(02)26820859
電子郵件信箱
rong01@th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7/10/16
原公告日
107/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0/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收發)(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例如:驗收證明書)。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辦科室及承辦員:養護科林德榮
電話
02-86875132
傳真
02-26820859
電子信箱
rong01@thb.gov.tw 2.本採購如屬( )是,(v)否,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如非屬上開採購,答「是」、「否」或未答者,均可。 3.發包中心(投標、開標疑義): 電話02-86875365、02-8687511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4.郵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限用國內匯票,信封上寫明標的名稱及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掛號郵寄至本處購領;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5.購領招標文件及設計圖地點:  (1)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6.招標文件工本費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 300元 (2)A3縮影設計圖工本費新台幣20 元 (3)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可自行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下載 7.郵購回信郵資(每份) (1)招標文件新台幣139元(2)招標文件及A3設計圖新台幣187元 8.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9.本處檢舉專線:電話 02-26828220 傳真 02-26757571 檢舉信箱:樹林郵政第三十號信箱 電子信箱:thbu2062@thb.gov.tw 10.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11.履約地點:新北市八里區 12.本採購審查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依據107年8月8日工程企字第10700240070號令修正辦理) 13.公告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簡必琦委員、黃正誠委員、林文雄委員、王韻瑾委員、陳俊堯委員、鄭欽文委員、蔡佳霖委員 14.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事項: (1)補充本案「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審查須知」文件。 (2)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07年10月18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07年10月19日14時0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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