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Z044 已截止

電車線工程車整修維護工作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公告日:107/03/01 截止日:107/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6,490,093

押標金
$ 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機關代碼 3.15.24
單位名稱 工管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傳真號碼 (02)896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r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490,0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工管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 號:2429010212101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20樓總收發室或板橋郵政第30—1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時須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押標金(新臺幣500,000元整)、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相關之軌道維修車輛或其他軌道動力車輛製造或維修完工(驗收)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前,於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匯款單收據正本至本局19樓工管組(採購科)領取。(文件費: 新臺幣100元;受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號:24290102121010)。 (二)郵購: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及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130元郵票),寄至本局工管組(一科)。 (三)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二、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機關代碼
3.15.24
單位名稱
工管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9691900#2312
傳真號碼
(02)896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r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490,0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工管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 號:2429010212101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20樓總收發室或板橋郵政第30—1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2.投標時須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押標金(新臺幣500,000元整)、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相關之軌道維修車輛或其他軌道動力車輛製造或維修完工(驗收)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前,於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匯款單收據正本至本局19樓工管組(採購科)領取。(文件費: 新臺幣100元;受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號:24290102121010)。 (二)郵購: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及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130元郵票),寄至本局工管組(一科)。 (三)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二、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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