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電子郵件信箱
mwy_hsu@rrb.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本工程範圍之「全責維護保養5年」預估增購金額788萬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應、標準、品質或特性如下:
技術:本案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為國內車站首次應用,著重於「影像分析」、「人工智慧」及「人臉辨識」之系統應用開發。
品質:提供之細部設計其周延性與設備材料及施工階段之系統介面整合、工期工序安排及品管。
功能:配合臺鐵營運與鐵路環境需求選用適合鐵路環境之設備及系統軟體。
效益:發揮有限預算之最大效益,且使系統可靠度提高,降低日後對營運階段之衝擊。
特性:本工程為屬技術性及專業性需求較高之作業,搭配優良之系統設備設計、製造、施工安裝及後續維護團隊,使本工程順利推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工管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工管組(一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發室或板橋郵政第30-19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由本局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以及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臺中市豐原區。
二、投標廠商資格:
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以及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一)受停業處分。
(二)「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
(一)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前,於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匯款單收據正本至本局19樓工管組(採購科)領取。(文件費: 新臺幣100元;受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帳號:24290102121010)。
(二)郵購: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及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130元郵票),寄至本局工管組(一科)。
(三)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
四、其他
(一)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11月3日前以書面提出。
(二)餘詳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補充資料詳招標文件檔案編號08「第1次更正公告補充文件」內容。
2.前已購本案標單者,可原郵局劃撥收據至本局工管組抽換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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