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D-Z-016 已決標公告

106年本處服務人員勞務委外服務(機電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懋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51,338
原始預算
$ 7,870,93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素珍
聯絡電話 (04)22150408#562
機關代碼 3.15.24.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自由路三段30號3樓
聯絡人 蕭素珍
聯絡電話 (04)22150408#562
傳真號碼 (04)22150488
電子郵件信箱 msc_hsiao@rrbc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17
原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材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中郵政第18-1號信箱或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人力派遣之法人、機構、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勞動派遣(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指揮監督管理之行為):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各機關提供勞務者)之薪資(內含勞工依法自行負擔之勞、健保費用)與廠商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及提繳之勞工退休金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相關稅捐、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詳如附件詳細價目表。 二、投標單標價及詳細價目表(9)廠商報價之金額,請投標廠商就「管理利潤及營業稅」報價,如以「契約總價」填列金額,則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1片,新臺幣100元(限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 (二)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帳號24290102121155。 (三)郵購:請檢附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 (四)領標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23日上午12點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4)2215-0417,傳真(04) 2215-4333。 六、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素珍
聯絡電話
(04)22150408#562
機關代碼
3.15.24.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自由路三段30號3樓
聯絡人
蕭素珍
聯絡電話
(04)22150408#562
傳真號碼
(04)22150488
電子郵件信箱
msc_hsiao@rrbc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17
原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材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中郵政第18-1號信箱或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人力派遣之法人、機構、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勞動派遣(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指揮監督管理之行為):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各機關提供勞務者)之薪資(內含勞工依法自行負擔之勞、健保費用)與廠商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及提繳之勞工退休金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相關稅捐、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詳如附件詳細價目表。 二、投標單標價及詳細價目表(9)廠商報價之金額,請投標廠商就「管理利潤及營業稅」報價,如以「契約總價」填列金額,則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1片,新臺幣100元(限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 (二)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帳號24290102121155。 (三)郵購:請檢附匯款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 (四)領標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23日上午12點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4)2215-0417,傳真(04) 2215-4333。 六、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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