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SE-E-118 已決標公告

「自行車補給站導覽牌及指示標誌設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璟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00,945
原始預算
$ 3,929,452
底價金額
$ 3,530,000
決標折數
59.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機關代碼 3.15.24.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傳真號碼 (03)9381754
電子郵件信箱 hlm@eri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3
原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1 09:00
開標時間 106/08/1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標工程工期共計120日曆天,非經甲方核准不得延長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招標案為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該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政府核准立案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核准立案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0102121168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下載。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06 年 7月 27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六、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工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830、 (2)傳真:(02) 8969-1821、(3)信箱: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七、支票抬頭: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匯款帳號:解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收款人帳號:24290102121168 收款人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匯款種類:公庫匯款 八、前次(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事項如下: (一) 廠商資格增列「交通標示工程業」。 (二)補充自行車指引標誌(立桿式)圖說。 (三)等標期延長,開標時間為106年8月11日上午10點。 九、本次(第2次)更正公告,增列補充圖說3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機關代碼
3.15.24.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人
韓麗敏
聯絡電話
(03)9389115#355
傳真號碼
(03)9381754
電子郵件信箱
hlm@eri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3
原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1 09:00
開標時間
106/08/1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標工程工期共計120日曆天,非經甲方核准不得延長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招標案為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該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政府核准立案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核准立案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 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二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0102121168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下載。 四、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06 年 7月 27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五、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六、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工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830、 (2)傳真:(02) 8969-1821、(3)信箱:板橋郵政30-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七、支票抬頭: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匯款帳號:解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收款人帳號:24290102121168 收款人戶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匯款種類:公庫匯款 八、前次(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事項如下: (一) 廠商資格增列「交通標示工程業」。 (二)補充自行車指引標誌(立桿式)圖說。 (三)等標期延長,開標時間為106年8月11日上午10點。 九、本次(第2次)更正公告,增列補充圖說3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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