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20003@rail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立約廠商執行第1趟地接行程日起至契約結束前6個月,行程銷售達成80%客座利用率(依上述期間實際可銷售座位總數除實際銷售總數計算,包含本契約書「第二條(二)3(6)」,由臺鐵局臨時排定之郵輪列車行程)且無本契約書「第十九條」各項情形者,立約廠商取得續約2年之優先議價權(以1次為限),最遲需於契約屆滿4個月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申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材料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44-1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經營綜合旅行業或甲、乙種旅行業之執照且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中有「J902011旅行業」之公司組織,並加入「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
(2)納稅證明。
(3)其他投標文件:詳投標廠商自我檢查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