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電子郵件信箱
0823222@rail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26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投標書表文件工本費新臺幣0元整。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廠商未能履約,賠償相關損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26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預算已納入未來物價調整幅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持有營業項目列有與「勞務」相關並合乎下列條件者:
(1-1) 得標人應視業務需要提供足夠勞務作業人員(須有勞健保)、依照指定日期、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從事勞務作業。
(1-2) 參加投標公司行號(以下簡稱投標者)處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在花蓮地區設有公司行號者。
2. 在其他縣市設有公司行號並在花蓮地區已設有或能設立營業所或連絡辦事處者。設連絡辦事處者應備有固定處所並指定經辦(聯絡)人,並設置專用電話;如在花蓮地區未設立營業所或連絡辦事處,應於簽約前(得標次日起十日內)補設完竣,否則取消其得標資格。
(1-3)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