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226#3900/4912
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押標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地點:基隆~竹南間。
2、履約執行單位:臺北電務段/承辦人:李宏甫/聯絡電話:02-23815226#3900。
3、110/11/24 第1次修正:工程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工程項目01124、01125、01126,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
4、111/8/25第2次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工程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第6條及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並更新採購投標須知及工程採購契約為111年5月版。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11/9/6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5、111/12/30第3次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工程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投標須知第6條及工程採購契約附件15等,並更新採購投標須知為111年8月版。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12/1/10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6、112/1/4第4次修正:招標公告「是否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欄位原誤植為「否」,已更正為「是」,因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故本案仍於112/1/10辦理開標。
7、112/1/12第5次修正:更新本案工程採購契約附件1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臨軌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要點」部分,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
8、112/7/28第6次修正: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工程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投標須知第6條、第32條及第39條,以及採購契約第2條及附件等,並更新投標須知及採購契約版本。本次修改係屬重大變更,故112/8/8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9、112/8/10第7次修正:本案採購投標須知第77條(增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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